刘肃是元朝初期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,字子威,江西吉安人。他出生于南宋末年,历经宋元鼎革,在元世祖忽必烈时期步入仕途,凭借卓越的才能逐渐崭露头角。刘肃以清廉正直著称,在江南地区推行新政时注重民生,曾主持疏浚河道、减免赋税,深受当地百姓爱戴。
在文学领域,刘肃与当时文坛领袖虞集、揭傒斯等人交往密切,其诗文风格质朴深沉,多反映社会现实。代表作《静修集》收录了他在政务之余创作的百余篇诗文,其中《悯农》《河工叹》等作品直指时弊,展现了士大夫的社会责任感。元代文学家欧阳玄评价其作品“有杜工部遗风”。
作为元初江南士人代表,刘肃在政治上的突出贡献是参与制定了《至元新格》,这部法典融合了蒙古习惯法与汉地律法,为元朝统治体系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。至元二十三年(1286年),他奉命出使高丽,成功调解了高丽王室内部矛盾,维护了元朝在东亚的宗藩秩序。
晚年刘肃辞官归隐,于泰定五年(1328年)卒于故里。其子刘岳申继承家学,后成为元末著名理学家。刘肃一生跨越宋元两代,既保持了汉族士人的文化操守,又为元朝政治制度建设作出重要贡献,被《元史》列入“良吏传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