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希宪,字善甫,畏兀儿人,祖籍高昌,生于元太宗三年(1231年)。其家族世代为高昌回鹘贵族,父亲布鲁海牙归附蒙古后受重用。廉希宪自幼聪慧过人,精通汉、蒙、回鹘等多种语言,被誉为"廉孟子"。
1253年,廉希宪随忽必烈征大理,因献策有功被任命为京兆宣抚使。任内推行汉法,整顿吏治,发展农桑,使关中地区经济迅速恢复。至元元年(1264年)升任中书右丞,成为元初重要改革派代表人物。
至元七年(1270年)主持制定《至元新格》,系统规范行政司法制度。主张"以儒治国",推动科举制度恢复,在中央设立国子监,地方建立官学体系。军事上参与平定李璮叛乱,提出"分兵屯田"策略,对元朝巩固统治产生深远影响。
与许衡、姚枢等理学家交厚,共同推动程朱理学成为官方哲学。晚年因病辞官,至元十七年(1280年)卒于大都,追封魏国公,谥号"文正"。其治国理念被收录于《廉文正公集》,对元代政治制度转型具有开创性贡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