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凤翰自幼聪慧,早年师从张在辛学习书画篆刻,后游历各地,结交文人雅士。康熙五十六年(1717年)中秀才,雍正五年(1727年)被荐举为安徽歙县县丞,后任绩溪县令。乾隆二年(1737年)因两淮盐运使卢见曾案牵连入狱,右臂瘫痪,后以左手作书画,风格更为独特。
高凤翰的绘画以山水、花卉为主,笔墨苍劲老辣,构图新颖,尤擅画梅花。他的书法以隶书和行草见长,左手书法别具一格。篆刻方面,他取法秦汉,刀法浑厚,风格古朴。其诗作清新自然,著有《南阜山人诗集》《砚史》等。
高凤翰晚年寓居扬州,与郑板桥、金农等人交游,成为“扬州八怪”中的重要人物。他的艺术成就对后世影响深远,尤其在左手书画领域独树一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