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炟

刘炟是东汉第三位皇帝,汉明帝刘庄第五子,母为贾贵人。永平三年(60年)被立为皇太子,永平十八年(75年)继位,时年十八岁。在位期间延续明帝政策,与民休息,劝课农桑,推行轻徭薄赋,社会经济持续发展,史称“明章之治”。

刘炟为人宽厚,注重儒学教育,曾亲临太学讲经,并召集诸儒讨论《五经》异同,命班固整理成《白虎通义》,成为官方经学标准。在位期间继续对西域的经营,派班超出使西域,巩固汉朝在西域的影响。

建初八年(83年),因旱灾下诏自责,并减轻刑罚。晚年宠信窦皇后,导致外戚势力抬头,为东汉后期外戚专权埋下隐患。章和二年(88年)病逝于洛阳章德殿,享年三十一岁,庙号肃宗(后除庙号),谥号孝章皇帝,葬于敬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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